接近開關、光電開關、拉繩開關傳感器的標定:同一類型的傳感器,常因彈性元件的加工和應變計工作特性指標的差異,以及其他各種原因,導致輸出往往不同。因此傳感器制成以后,必須經(jīng)過嚴格控制的標定,即以標準量(如拉力、單位壓力、位移或加速度等)作用在傳感器的彈性元件上,隨同相應的測試儀測其輸出值班,從而由輸出值反映被測量的大小,這一過程為標定。標定要在下列條件下進行: 1、標定時傳感器的加載情況與實測條件應一致,使用工作環(huán)境也應注明。 2、標準量的精度 必須比所需標定 的傳感器的精度高一級。例如被標定的測力傳感器為三等測力計,則其標定必須在二等測力計上進行,方能滿足精度要求。 3、測試儀器同樣應高于傳感覺器所要求的精度的三到五倍。 4、標定,為了減肥少滯后誤差,一般要在滿量程下反復加載、卸載三到五次,然后將額定量程分成五至十級加、卸載,并讀取相應的數(shù)值,至少連續(xù)三次取值,再取平均值,制成圖或表以供實際使用。同時可按不確定度理論計算出傳感器的不定度。 5、傳感器精度的性能指標一般用如下三個典型技術指標來表示:非線性、滯后性,重復性。傳感器其他的性能指標,例如溫度效應、偏載效應、常溫蠕變、動態(tài)特性等,可參照有關標準,或按提出的特殊要求來標定。 |